2019年安徽高考加分政策及优先录取政策
2019年安徽高考加分政策及优先录取政策
 竞赛加分彻底取消
 
  2019年高考政策加分及优先录取方案也同时公布。据悉,资格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考生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报名点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政策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5分)。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高考加分政策中,对于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高中阶段办理休学手续后复学的应届考生,规定“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今年这项加分已经取消,奥赛和科技竞赛加分彻底退出了安徽高考舞台。
 
  据悉,2015年5月份我省出台政策,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安徽省取消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和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4个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但此前规定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
 
  五类考生优先录取
 
  还有部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2019年高考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2018年10月15日至19日
 
  非应届考生:2018年10月23日至24日
 
  2019年高考加分政策
 
  全国性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
 
  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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