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公布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招生简章 |
5月4日前 |
各市教育局会同本市有关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做好考生报考资格推荐工作 |
5月5-8日 |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办理补报名手续 |
5月9-15日 |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 |
5月13-14日 |
试点高职院校协同试点中职学校组织进行考生“测试” |
5月15日 |
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考生拟录取方案 |
5月17日前 |
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高考补报名考生体检结果报省招生办公室 |
5月18日 |
试点高职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本校高职专业学院拟录取考生信息 |
5月20-21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
5月30日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高职专业学院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