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查分时间方式
2017新疆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查分时间方式
 
导读:2017新疆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在6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xjedu.gov.cn)、自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ji-ang.gov.cn)、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新疆天山网(http://www.ts.cn)、新疆教育厅阳光招考在线(http://xjgk.xjedu.gov.cn)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分
 
新疆高考成绩怎么查询?新疆高考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及查分方式有哪些?广大考生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电话及登录教育网站进行查询。高考信息网小编在此衷心祝愿你高考取得高成绩!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2017新疆高考成绩查询查分相前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新疆高考成绩查询时间:6月26日公布

新疆高考成绩、分数线公布和填报志愿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在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北京时间20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北京时间20时。

2017新疆高考成绩查分方式:

1、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xjedu.gov.cn)、自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ji-ang.gov.cn)、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新疆天山网(http://www.ts.cn)、新疆教育厅阳光招考在线(http://xjgk.xjedu.gov.cn)进行查询。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天山网只提供普通高考成绩查询。

2、移动用户查询方式分3种方式。

第一种为电脑网站(web)查询,考生可登录新疆数字校园网门户网站(http://xj.cmccedu.net)和新疆移动“和生活”(http://www.wxcs.cn)两个网址,以通过短信方式将成绩信息发至考生移动手机。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高考成绩及录取信息需要考生信息初始密码)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信息。

第二种方式为短信查询,考生可定制查询。在各类信息公布前,移动用户编辑短信:GK#准考证号#密钥(注:定制高考成绩及录取信息需要考生在输入准考证信息后+初始密码)发送至10658333,可提前定制成绩。成绩公布后将及时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定制成绩的移动手机号上。

考生也可点播查询,在成绩或录取信息公布后,移动用户编辑短信:GK#准考证号#密钥(高考成绩及录取信息需要考生信息初始密码)发送至10658333,即可得到成绩录取信息的短信回复。

2017年新疆高考加分政策出台及高考加分条件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

  近日,自治区招办下发《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加分的政策A.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经取得以下相关项目奖项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B.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等4个省(区、市)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教学函〔2015〕6号)精神,继续保留以下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6)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双语班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十一个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7)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C、以上加分项目,除对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D.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本科和专科零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高校;(2)除本科和专科零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组)填报区内高校;(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填报区外高校不加分。

  E.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 号)规定:

 

  (1)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伤残人民警察本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高校的,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荣立一等功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温馨提示:2017新疆高考成绩查询信息不断变化,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本站也将及时更新最新数据,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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