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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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考生及家长:

  你们好!2021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各位考生即将迈入考场,踏上一条属于自己的征程。家长们也在倾心付出,助力孩子鱼跃龙门。

  在此,我们谨向广大考生和家长致以最真诚的问候!为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规定

  (一)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考前考生主动接受健康监测。

  (二)考前14天,考生须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并如实填写《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体温检测登记表》,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如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状况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一切因此而引发的后果。

  (三)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内,要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如考试过程中出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请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密切配合好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密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密有关工作。

  二、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一)即将走进考场的考生,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并认真遵守,细节往往决定成败,做好充分准备才能无往不胜。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四)除准考证、二代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无字迹的垫板等必须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及座位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六)待监考员在答题卡上粘贴完条形码后,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并与本人准考证上的信息进行比对是否一致。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后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目14:45后禁止考生入场;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答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答题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将答题卡折叠、弄破、弄皱;不得将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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